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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种业发展概况
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草种业实现了一定发展。全国草种子生产田面积约280万亩,草种总产量约12万吨,其中,多年生草种7.2万吨,一年生草种4.8万吨。草种主要产区集中在甘肃、内蒙古、四川、青海、新疆和陕西地段,草种田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80%以上,草种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0%左右。
我国的草种业起步很晚,基础很弱,尤其是草种企业规模小、实力弱。国内草种企业大多属于贸易型企业,既不从事种子研发,又不从事种子生产,基本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受法律保护的优良新品种。以下是我国草种业发展的一些具体情况。
 
新品种选育
1986年农业部成立“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”以来,共审定登记各种草类品种451个,其中育成品种170个。
草种子检验
1984年以来,农业部与有关省、区、市和中国农业大学、甘肃草原生态研究所合作,先后在全国建立了18个草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(站),其中5个为部级(国家级)检验中心(站),其余为省级检验中心(站)。目前,获证检验员逾百人。
草种子贸易
我国的草种贸易日趋活跃,除了传统的畜牧业和园林绿化草种外,生态草种的市场十分活跃,主要用于国家生态建设工程项目,如退牧还草、草原补奖、退耕还林(还草)、京津风沙源治理、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、水源湿地保护和种草养畜扶贫项目等。此外,景观草种和野生草花种也在国内悄然兴起。
随着国内草种质量的逐步提高,国产苜蓿、紫云英和结缕草种子开始批量进入国际市场,2011年接近2000吨。
草种子管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和农业部《草种管理办法》的颁布实施,使草种生产、经营和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。农业部和各省(区、市)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向生产者核发《草种生产许可证》;对经营者核发《草种经营许可证》;对草种进出口实行行政审批制,对流通领域的草种进行抽查检验。此外,国家还修订颁布了《牧草种子检验规程》、《牧草种子分级标准》和《牧草种子生产技术规程》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使草种的生产、检验和管理逐步趋于规范。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dairyfarmer.com.cn/dingniu_cs_fl/2012-07-20/63223.c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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